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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引领为中医药发展“强筋健骨”

法治引领为中医药发展“强筋健骨”

今天,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从1982年“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首次写入宪法,到2017年中医药法正式施行,再到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三年来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这背后彰显着在法治和宪法精神引领下,中医药行业齐心迸发出的强大创造力和生命力。

曾经,确立一部属于中医药领域的法规是老一辈中医人们“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都没有达成的夙愿。如今,以宪法统领依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从学龄儿童到耄耋老人,从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到网站、微博、微信,中医药法的条条举措如涓涓细流,汇聚成祛沉疴、增活力的一剂良药,为中医药发展“强筋健骨”。

自上而下,有力推动法治建设

“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2016年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还在耳畔。

立良法,更要谋善治。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力推动下,中医药法配套规章制度日渐完善,普法宣传教育走进千家万户,地方中医药条例制修订工作有序铺开……真抓实干的行动构筑起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

“自上而下的推进,极大释放了中医药的活力潜力。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中医药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让中医药的价值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表示。

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引导、部署推动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国务院建立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孙春兰副总理任召集人,有关部门积极协作,投入到配套制度的谋划中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推动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和配套制度的制定;为加快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科技部加强对中医药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基本医保目录调整中坚持中西医并重,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19年新版医保目录收载中成药1321个,中药饮片892个。

在全国各地,各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和条件支持,逐步将中医药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黑龙江、江西、山东、广西、贵州等地加强中医药管理部门建设。地方中医药条例制修订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河北、湖北、四川等11个省份已完成中医药条例的修订。

落地生效,扎实成果造福百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正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 “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实践。

2019年11月26日,杭州市拱墅区蔡马村的“草根中医”胡春根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张平手中接过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他毕生的中医梦终于成为了现实。

在四川,成都基层中医人吴子清只用了1个月左右,就完成了自己创办的民营中医诊所的备案,而在中医药法施行之前,最快也要花上3个月以上的功夫。他感慨,是中医药法开启了基层中医师的春天。

在陕西,一批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中药制剂——“黑膏药”、益气润肠口服液等便宜好用的中药制剂成功在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好药不再“一药难求”。在新冠肺炎疫情救治中,两个中药制剂从确定处方到备案通过,仅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为心焦的患者们带来了“及时雨”。

在《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出台落地后,目前,全国各地均已开展中医诊所备案工作,全国备案诊所17000余所,中医诊所数量比2017年增加了21.3%,四川和山东备案诊所数均超过1500所。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方面,各地均已印发实施细则,21个省已开展考核工作,3万余人参加了考核。在传统中药制剂备案方面,20余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发布了本省备案实施细则,全国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完成备案4000余个,其中内蒙古备案数达到了1400余个。

“目前,古代经典名方的注册已渐入正轨,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形成的经典名方已按中医药法相关规定进入审批流程。期待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能推动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新体系。”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表示。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无数的实践证明,实打实的法律保障让中医药更为可及,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

力促普法,宣教进入千家万户

“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中医药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为中医药营造好的发展气氛。”6月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在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视频交流会上强调。在全国人大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支持下,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中医药法宣传月活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很快,《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中医药报》等媒体以深度报道、评论文章、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对中医药法实施三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地方典型经验进行了宣传,仅一个月,相关报道达5700余条。此外,云南、黑龙江通过快手、抖音等新型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播放量、访问量达100余万人次。

全国各地在7月1日前后在机关、医疗机构、学校、社区乡镇等机构张贴中医药法三周年主题宣传海报,并充分利用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其中,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拓宽宣传载体,利用LED屏幕、楼宇视频广告机在500多处楼宇公共场所屏幕上滚动播放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海报,覆盖70多万市区群众。吉林、浙江、江西等13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法宣传培训活动。各地还积极举办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其中陕西在微信公众号“陕西中医”专门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和有奖答题栏目,超过3万人参与。

同时,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等先后召开专家座谈会,组织院士专家等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建言献策。福建、山东等地也举办专题研讨会,听取各领域代表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了解基层实施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孙达前往北京中医医院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河北、山东等地也开展专项调研工作。

宣传月期间,山西、黑龙江等15个省(区、市)结合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开展了义诊活动,其中,江苏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普讲座和义诊活动114场次,惠及群众17.1万人次。此外,结合“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天津、辽宁、安徽等开展了中医药法宣传,截至活动结束,累计派发中医药法宣传折页、海报、书籍等宣传品25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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